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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40章 改.“Topaz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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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40章 改.“Topaz。”

“我的意思是,你為救黎耀文留下的那道疤其實很酷,因你身上唯有這一處同他聯系好緊,與旁人都無關——你真無需在意太多。”向南珺很認真解釋完,又對他前一句表示質疑,“真的不介意嗎?在喉結留下吻痕...遮不住的。”

誰都明那是句玩笑話,餘回知向南珺有分寸,才這樣同他講笑。能考上G大的聰明後生卻偏要裝傻,揣著明白作糊塗,同他玩一場文字游戲。

答案顯然不必明說,被餘回刻意揭過。他笑:“想在我另邊臉亦留道痕跡?藝術家是不是都喜歡對稱美?”

“不是的,”向南珺仰頭望上來,目光好虔誠,像做禮拜的基督教徒望住耶穌,“如果我的希望有用,我希望你以後再也不要受傷,無論為誰。”

餘回怔住,又在被向南珺發現前恢覆如常。

他刻意略過向南珺的願望,將話題拉回最初:“你想留什麽印記?”

“隨便畫兩筆就好,”向南珺重新拾起桌邊的祛疤膏,“就用這個,可不可以?很容易就能洗掉。”

餘回盯住他,彼此之間維持幾秒沈默。而後他面露難色:“可我已經沖了涼,怎麽辦?”

向南珺也輕怔住一瞬。他似乎被輕輕地、不著痕跡地拒絕了一次。

或許不該對餘回提什麽要求,他將這些視為負擔,連多沖個涼都覺費事。

“那就...不畫了吧,”向南珺像是在自我說服,“嗯,不畫了。這藥膏很貴,不要浪費。”

沒想到餘回卻說:“你用那東西畫,就算不洗,一晚過去,都會揮發幹凈。你想留的印記,一晚就夠了麽?”

當然不是。

向南珺不敢講永遠,那東西從口中講出來,聽起來總是好虛浮。他只能期望,獨屬於自己的印記如果真的有存在的可能,那就越久越好。

他心中有種奇怪的攀比欲,不求地久天長,久過餘回身上的疤就足夠。

卻還是說:“夠了的。”

不要講一晚,哪怕只是一個鐘、一個字,也比從沒有過令人滿足。

餘回俯下身,從矮幾的櫃筒摸出一支馬克筆,貼心幫向南珺拔掉蓋子,遞至他手中:“用這個畫。我覺得一晚不夠的。”

其實沒有什麽本質上的分別。藥膏一晚會揮發,換一支水性筆,就算多待上幾日,只要沾過水,一樣會慢慢變淡,直至消失。

但向南珺沒有考慮消失之後的問題。屬於他的印記在餘回身上停留的時間被延長,這是意外驚喜。

“畫在哪裏?”他又擡頭,問餘回。

餘回向寬闊梳發的一側扶手倒下身去,留塗過藥膏的那一片皮膚給他:“這裏吧。”

“可是這裏才塗過藥。”

“不要緊。”向南珺想是不是自己的擔憂令人厭煩,他以為餘回的語氣變得不耐。匆忙擡頭去確認,頭頂那張臉孔卻在吊燈的光下變得好柔和,輕聲同他講,“你只管畫。”

“好。”

向南珺應聲,在那一道疤痕上落下第一筆。看起來他的手法應該算不錯,剛剛塗上去的藥膏已被完全吸收,餘回的皮膚此時依舊有些潮濕,但並不影響落筆。

餘回向回縮了一下。向南珺這個時候反應很快,筆尖立刻提起來:“是後悔了嗎,現在洗掉還不晚...”

“落筆可以重一點,這樣會很癢。”餘回輕聲講,“畫吧。”

於是向南珺又落筆。

似乎不是十分覆雜的圖案,餘回看不到全貌,只感覺筆筆分明,沒有糾纏不清的線條。

“手可不可以放這裏?”他擡腕,搭上向南珺因認真創作而低下去的頭頂。

皮膚上的筆尖一頓,而後那顆腦袋輕輕點了點。

向南珺的頭發留得長,吹得也草率,摸上去還有些潮濕,發尾正黏黏糊糊搭在後頸。

餘回並未想向南珺想象那樣,將他頭頂當做承力點,而是輕輕地,五指插入他的=發間,翻出一片洗發香波的味道,又抽出來、再插回去。

發尾隨著餘回的動作被甩來甩去,拍上皮膚,留下一片濕意。

在終於淩亂地落在向南珺耳根的時候,他的肩膀輕輕縮了一下。

頭頂響起短促氣聲,發稍的濕意通過餘回的手指停留在向南珺的耳垂。

流暢的筆畫突然在某一點變粗,畫出一道鋸齒狀。向南珺終於暫時停下筆。

耳垂被人捏在指間輕輕摩挲,沒有多少戲弄味道,餘回的語氣聽起來竟也認真:“不小心找到向小少爺的敏感區,原來也是耳朵。”

其實算不上敏感區。向南珺自己捏過許多次,同梁天寧偶爾玩笑開得大一些,也被報覆過幾次。

原本都沒什麽感覺的。

真正的敏感區不是耳朵或其他什麽地方,是餘回而已。

餘回是敏感鑰匙,可以隨時、隨地,打開任意一個區域。

他的手依舊沒停,向南珺只能輕輕偏頭躲開:“有感覺的,好難忍。再摸下去會出事。”

餘回向後靠去:“好,那你繼續畫。”

向南珺又俯過來。

借位有時很絕妙。從餘回此時的視角望下去,不太能看清向南珺正畫的圖案,卻可以看到他側著腦袋,視線傾註在腹部的那一道疤痕,後腦對著他操作,呈現出個十分引人遐想的角度。

好像他趴伏在自己身上吃什麽東西。

馬克筆尖在腹部皮膚上劃過,有些催情效用。好在意志力還算不錯,餘回從不該看的地方收回視線,落上向南珺的發絲。

圖案不難,向南珺很快畫到尾聲,此時應該是在進行補充的點睛之筆。

餘回忍不住問道:“畫了什麽?”

“Topaz,我的英文名字。”未經允許在別人身上寫自己的名字並不算禮貌行為。向南珺意識到,擡眼,指指餘回頸間懸掛的那條項鏈底端的吊墜,“還畫了那個。”

餘回似乎並不介意他的失禮行為。

“我還是第一次聽。”港市人中意稱呼別人的英文名,他卻從未聽梁天寧這樣叫過向南珺。

“在學校會用英文名稱呼同學和老師。課後好少這樣叫,阿寧他們沒有這樣叫的習慣,我父親也都還不用我外出替他應酬。”

“梁天寧叫什麽?”餘回突然這樣問。

“Chapman,”向南珺有問必答,還附送軼聞一則,“之前被一位發音不標準的印度籍留學生念錯,聽起來好似‘Cheapman’。他講這樣好跌份,就很少再用。”

“Topaz。”餘回喚他的名字,向南珺應聲擡頭。

餘回的英文咬字很清晰,比他平時的聲音更低沈一些。如果當初沒有輟學,應當亦是一位英文出眾的尖子生。向南珺從沒覺得自己的名字這樣好聽。

他知餘回絕不會只叫一聲他的名字。於是擡著頭,看著餘回,等他沒說完的下文。等待也無怨言,眼底盛滿耐心,亮亮的,像星星沈入河底。

“這個名字有什麽寓意?”餘回再開口時,這樣問他。

兜兜轉轉,話題又回到他的身上。好似起初的目的地就是這裏,為了不引起懷疑,所以曲線救國。

“十一月的生辰石,寓意是友情、希望和幸福。”這些東西信則有,說出來倒有了些迷信的意味,向南珺又跟著解釋,“我爸做珠寶生意,會比較信這些。”

“很適合你。”餘回低聲說。

【作者有話說】

托帕茲,你矜持一點托帕茲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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